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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動保法尚未完善,要走到這步,台灣還需要一段很長的路,動保之路既漫長又艱辛,多虧了一些人的堅強與執著,為這些不能開口的動物,爭取了她們的基本權利,但,還有很多我們看不到的角落,還是需要幫忙的,如果沒有媒體的話,我們怎麼去發現呢?

動保的觀念,應該從日常生活開始,從身教交給你的下一代甚至慢慢的影響上一代,讓我們的下一代能從小被教導要尊重生命。如果我們沒有這樣做,從小傷害動物,長大呢? 是不是會傷害人? 至少,從小建立良善的觀念,對於養成教育是有一定的作用的...

==========(我是分隔線)=============

2010年2月25日 20:03



【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專電】

愛護動物出名的瑞士即將舉行全國公民投票,決定是否在各州聘置動物律師--這不是貓狗當律師,而是由專業律師在動物受虐案件中出任被害者的代言人。

這項創制案是由「瑞士動物保護聯合會」(SwissAnimal Protection,SAP)發起。協會幹部瑞希(Mark Rissi)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說,「這可以提高把虐待動物者定罪的可能性,有嚇阻效果」。

SAP 在去年收集到約 14 萬 4000 人連署,超過全國公投所需的 10 萬人連署門檻,此案定於 3 月 7 日跟其他多個議題一起舉行公投。依據提案,各州都必須聘置一名動物律師;但這個職位不是專職,所以幾個小州也可以合請一名。

目前蘇黎世州已有這樣的一名動物律師,瑞希認為實行相當成功。他說,動物律師的專長未必是了解動物的行為,而是了解動物權的相關法律,可以向法官提供意見。

「瑞士農民聯盟」(Swiss Farmers Union)反對此案。聯盟發言人赫芬史坦(Sandra Helfenstein)對中央社說,「動物律師不會有什麼作用」,因為動物律師只是在虐待事件發生並被發現後才介入,而非事前預防。

她並說,農牧業者對農場動物的待遇都已受到很好的管控,符合現有動物保護法令,不成問題;但在已有動物律師的蘇黎世,業者有時會受到別人威脅,說「你們如果不做這個、做那個,我們就要去找動物律師」。

赫芬史坦說,該聯盟並不是積極反對,但現在各州也可以自行聘置動物律師,或者法官在審理個案時指定,創制案要強制全國推動,只是多此一舉。

瑞希同意,農場動物比較不是問題,因為業者受到檢查,如違法令,農業補貼會被消取。主要的虐待動物問題發生在寵物身上。

他說,瑞士人多生活在小社區中,社區內的守望密切,因此虐待寵物事件不難被發現。

全國創制案必須獲得全國總票數過半,以及全國 26 個州過半通過,才算通過。對於結果的預期,瑞希說,「我們有希望」,赫芬史坦也研判會「一半一半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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